在人工智能技術迅猛發(fā)展的浪潮下,2025年“5·15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我們聚焦如何利用AI技術優(yōu)化投資者保護機制,如何固定證據并追責?
AI人工智能浪潮,讓投資者的分析研究效率大大提高,但也為非法證券騙局提供了“新的助力”。
近期,某短視頻平臺查封名為“徐翔(直播號)”的賬號,該賬號的直播畫面模糊不清,人物動作僵硬,眼神缺乏自然變化,疑似AI生成的影像素材。
直播畫面顯示,“徐翔”出現(xiàn)在視頻右下角,談論其市場觀點,并誘導用戶進入其私域流量。目前,該平臺已將其查禁處理,是否有股民受害尚未可知。
AI換臉薦股等故意使用AI技術進行詐騙的行為,不法分子不僅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而且可能要承擔刑事賠償責任。對于網絡服務提供者,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受害人的損害擴大,否則有可能需要就擴大損害的部分承擔連帶責任。
除了不法分子利用AI故意為之的詐騙以外,還有因AI自身的處理能力不足而提供錯誤信息,從而誤導投資者的情況。
曾有投資者,其在某股票大跌后,使用AI進行查詢發(fā)現(xiàn)該公司存在信披違規(guī)行為并被證監(jiān)會處罰。見此,立即打電話咨詢如何索賠。
然而,經官方渠道查詢該上市公司的公告后,我們發(fā)現(xiàn)近期其并未有披露證監(jiān)會處罰決定書。遇到這種情況,建議投資者通過官方渠道查閱該股票公告或致電該上市公司進行詢問核實。
很多人會有疑問:我用了AI抓取的虛假信息從而導致投資損失,應該如何維權?誰來負這個責任?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條“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薄吨腥A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十二條規(guī)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絡應當遵守憲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等活動?!?/p>
若用了AI抓取的虛假信息導致投資損失的話,投資者可向有關政府部門反映情況,以及有可能向發(fā)布該虛假信息的AI持有者追償其所遭受的損失。
提醒廣大投資者注意的是,維權并不是杜絕損失的最佳途徑,投資者應對網絡上的信息進行甄別或向權威部門咨詢求證,切莫輕信AI抓取的虛假信息。
對于研發(fā)和創(chuàng)造AI使用平臺的公司或機構,應進一步加強對AI的有效管理,例如:在AI回復完相關信息后,用黑色大字體標識AI回答內容可能存在錯誤,僅供參考使用,建議詢問者需再三查證重要信息的真實性。
目前,針對上述情況,我國法律還存在一些空白。我國不法分子使用AI作為實施犯罪手段進行詐騙的,可參照相關條款進行處理,但是對于AI回答問題時張冠李戴、胡編亂造虛假信息,對詢問者造成誤導的情況,法律責任該如何界定、誰需要承擔主要的法律責任等等系列法律規(guī)定,仍有待完善。
此外,根據《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規(guī)定,任何機構或個人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yè)務,都必須獲得中國證監(jiān)會許可。若上述機構或個人利用AI對投資者進行投資咨詢業(yè)務,這是否屬于法律允許的范圍,對上述機構或個人利用AI進行投資咨詢業(yè)務是否有明確的界限等等,都是需要進一步明確。
作者 廣東環(huán)宇京茂律師事務所律師徐越惠
編輯 陳莉
校對 盧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