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慕宏舉 實習生翟未萌)12月26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召開“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管理秩序 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典型案例新聞通報會,介紹了該院近年來審理的涉學校糾紛案件的總體情況及案件特點。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召開“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管理秩序 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典型案例新聞通報會。受訪者供圖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薛強介紹,涉學校糾紛案件往往涉及學生、監(jiān)護人、學校等多方主體,案件審理需以準確把握個案特點為基礎,依法認定各方責任。此類案件涉及多方主體,且涉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當事人之間矛盾較為尖銳;案件事實查明存在難度,對審判技能及輔助手段的要求較高;案件具體情況各異,審理時需兼顧學生權益保護和學校教育管理權利維護。
此外,民一庭庭長陳曉東通報了“教師履行教育職責依法實施懲戒案”“學生在學校因其他同學的侵權行為受傷案”“學校依照管理制度拒絕家長接走學生案”“聯(lián)歡會學生因自身原因摔倒受傷案”四起典型案例。為防范化解此類糾紛,該院還從學校完善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理機制、家長配合學校管理教育學生、法院多元化解涉學校糾紛三方面提出關于共同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管理秩序的建議。
相關工作人員表示,下一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將繼續(xù)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更大力度、更實舉措探索建立有效化解涉學校糾紛機制,充分發(fā)揮司法裁判促發(fā)展、穩(wěn)預期、保民生的作用,為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管理秩序、維護未成年學生的人身權益貢獻法治力量。
編輯 甘浩
校對 李立軍